本救助申請須知及管理辦法由遼寧省眾德慈善基金會制定,解釋權歸遼寧省眾德慈善基金會所有。為保證救助工作公開、公平、透明,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救助對象
1. 受助者需符合以下幾類受助項目救助條件:
2.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或其法定監護人可作為申請人向我會或通過我會合作單位、定點醫院申請救助。
二、救助原則
1. 根據接受救助情況確定救助方式、救助名額及救助金額;包括開展重(特)大病救助、重大災(傷)害救助、困難兒童康復救助、助力救助等。
重(特)大病救助:對困難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產生大額醫療費用,個人支付金額較大,且需要后續治療,家庭無法承擔的貧困對象,將給予安排幫助。
重大災(傷)害救助:對居住在本省的居民,因遭受重大人身意外傷害事故,家庭失去主要勞動力或遇突發性自然災害,家庭財產損失特別嚴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急救個案,開展綠色救助通道,及時快捷地給予安排幫助。
困難兒童康復救助:對本市12周歲以下困難家庭兒童因肢體、智殘、精神等問題,開展兒童專項康復救助。
助力救助:基金會免費為因遭遇家庭重大災害事故導致家庭經濟收入銳減的個人創業提供助力宣傳平臺,將信息發布在基金會官方網站及微信平臺上。
2. 一次性救助:原則上每位申請人只安排一次救助。
三、申請程序
1. 申請人在完全理解救助申請須知的前提下,向眾德慈善秘書處或通過基金會理事單位、定點醫院提出救助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疾病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病情鑒定、困難狀況證明等;
(3) 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以上行政機構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2. 上述資料請寄至: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友好街10號新地中心3號樓8F
單位:遼寧省眾德慈善基金會
電話:024-31126823
四、審批程序
初審:由基金會秘書處對申請者資料進行審核后,將符合基金會救助條件的申請資料提交項目部審批;
審批:秘書處根據救助原則、救助條件對申請資料進行綜合評審,確定救助方式、救助名額及救助金額;
公示:受助人名單將由秘書處在基金會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并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受助人。
簽約:基金會與受助人簽訂專屬《救助合同》
五、實施幫助
基金會秘書處根據各項目管理委員會通過的名單,將救助款劃撥至指定救助治療中心賬戶,或救助藥品發運至救助治療中心指定地址,救助治療中心收到救助款或救助的藥品后,應向基金會出具收據。